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学生会章程
(2008年5月28日国际经济贸易系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际经济贸易系学生会,简称经贸系学生会,是在经贸系党支部指导下和经贸系团总支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同时,经贸系学生会接受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二条 经贸系学生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院、系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经贸系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系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遵守《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带领全系学生主动参与良好的系风、学风和班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经贸系广大师生之间的合作、交流与互助,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组织全系同学开展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训练、社会实践、文化娱乐、阳光体育等多种集体活动;
(四)倡导和落实“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努力为全系学生服务,尽力帮助全系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发挥经贸系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全系学生的正当权益;
(六)完成经贸系交办和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兄弟系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自觉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章 学生委员会
第七条 经贸系学生委员会是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学生委员会委员由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系学生委员会向系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经贸系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系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四)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本会有关工作;
(五)审查和监督系学生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和决定。
第九条 经贸系学生委员会任期为一年,行使职权至下一届系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并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为止。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条 经贸系学生委员会委员均为系学生会干部。
第十一条 经贸系学生会干部的条件
(一)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纪守法,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工作认真负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创新;
(四)全心全意为全系同学服务,不脱离同学,在同学中的威信较高;
(五)善于从实际出发,团结合作,追求实效;
(六)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第十二条 经贸系学生会的各部部长、副部长由系学生委员会批准任免。
第五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三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十四条 经贸系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举行一次,大会代表经学生所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系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五条 经贸系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系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管理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系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系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讨论、决定应由系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经贸系学生委员会在系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系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系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主持系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联系学院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经贸系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同时按工作需要可设立秘书处、学习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男生部、女生部、治保部、实践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
第十八条 经贸系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十九条 经贸系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副主席和秘书长可以共同代理主席的工作。
第二十条 经贸系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贸系各班委会是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工作上接受系学生会的领导。
第二十二条 经贸系各班级均设立班委会,班委会由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劳动委员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贸系学生会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秘书长1人。主席主持系学生会全面工作,加强与院团委和经贸系团总支联系。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加强与系外学生组织联系,协调分管部门的工作。秘书长对主席负责,统筹及协调各部工作,拟订系学生会文件,收集、传递和发布信息,登记系学生会经费,负责系学生会办公室文件与用品和管理,加强与各部的联系,及时传递工作信息;
(二)学习部:以学风建设为重点,努力为本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开辟第二课堂,帮助各专业兴趣小组(团体)开展工作,提高全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果;
(三)体育部:负责开展全系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搞好早操出勤的统计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四)文娱部:负责全系各种文娱活动的组织和相关文娱技能的培训,丰富全系学生生活,陶冶全系学生的情操;
(五)生活部: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纪律的管理,收集、反映和解决本系学生生活方面的各种建议和意见。同时负责做好本会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男生部:加强男生宿舍管理,配合生活部搞好本系男生宿舍日常检查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全系男生中的各种矛盾;
(七)女生部:加强女生宿舍管理,配合生活部搞好本系女生宿舍日常检查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全系女生中的各种矛盾;
(八)实践部:负责组织全系学生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九)治保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检查与防范,及时发现和反映安全隐患,维护本系稳定与安全;
(十)宣传部:负责做好系学生会宣传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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