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促进全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修订系行政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系行政工作例会包括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教职工会议、教学工作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等。
第二条 系党政联席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一般合并召开,由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召集并主持,系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会,系秘书列席会议并记录,必要时可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制定系党政工作规划(计划),部署系重要工作,决定系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全系教职工会议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学期召开1-3次(与当月教学工作例会合并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系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督查、总结学期或阶段性重要工作以及集中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第四条 系教学工作例会由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系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分别在当月第一、三周的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其中每月第一周教学例会参会人员为全系教师(与全系教职工会议合并召开时为全系教职工),第三周例会参会范围由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决定。教学工作例会内容主要是部署、督查、总结、交流阶段性教学工作以及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事宜,结合开展相关业务学习活动。
第五条 系学生工作例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系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分别在当月第二、四周的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其中每月第二周会议参加人员为全系专兼职辅导员,第四周会议参会范围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决定。会议内容主要是部署、督查、总结、交流阶段性学生工作以及学生工作改革、学生工作评价等事宜,结合开展相关业务学习活动。
第六条 各种例会均进行会前签到考勤,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会应按规定请假。会议考勤结果与各种考核评优挂钩。
第七条 遇到正常放假、调休时,例会类型和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经济贸易系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