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8〕91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7〕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号)要求,为对接全国大赛,原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调整为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继续举办,现就2018年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各院校提交作品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前,初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前。
2.现场决赛时间: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8月28日报到。
3.比赛地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比赛项目和分组
设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训教学、外语微课四个比赛项目。
1.教学设计赛项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大学语文)、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6个组别。
2.课堂教学赛项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大学语文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等5个组别。
3.实训教学赛项
设“老年人护理”和“物联网应用”2个组别。
“老年人护理”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社区康复(690304)养老护理方向、护理(620201)老年护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620811)老年服务方向或其他专业(方向)中针对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老人进行照护的实训教学内容。
“物联网应用”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物联网工程技术(610307)、智能产品开发(610104)或其他专业中针对智能家居或其他设施进行物联网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的实训教学内容。
4.外语微课赛项
设英语组和其他外语组2个组别。
三、赛项要求
1.教学设计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教学单元完成教学设计的能力。落实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基于准确的学情分析和人才培养需要选取教学内容,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实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所选教学内容须符合参赛组别要求,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2.课堂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一个知识点(技能点)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依据教学设计实施教学,注重教学的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点,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时空;实现师生、生生的全面良性互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独立、完整,符合参赛组别要求。
3.实训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在限选范围内,按照自行确定的实训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和核心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应依据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要求,确定实训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并完成关键技术技能的操作与示范,实训教学内容应符合参赛组别要求。除满足本比赛对教学设计的有关要求外,实训教学内容还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教师技能操作严谨规范,注重利用信息技术与资源,解决技术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利用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提高实训效果;注重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等职业精神。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4.外语微课赛项
外语微课以提高学生外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为主要目标,针对某一知识点、技能点或某一特定教学问题进行教学设计,以视频为主要载体,在6-10分钟内完整呈现出结构化的教学内容。
四、比赛办法
所有赛项都要先经过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参赛作品进入评审环节。各赛项均采取先初评后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对参赛作品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现场决赛时,按抽签顺序对参赛作品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参赛教师团队回答所有问题并阐述个人观点,确定比赛成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换场3分钟。
五、参赛对象
高职院校在职教师。
六、参赛资料与要求
1.教学设计赛项提交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课堂教学赛项提交35-45分钟的视频,须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主讲人教学实况(视频清晰反映师生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等);实训教学赛项提交不超过3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不超过10分钟),并完成关键技能教学操作(10-20 分钟);外语微课赛项每个视频时长约6-10分钟,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不超过5秒,应显示参赛组别、作品标题、教材单元,主要环节有字幕提示。
2.除外语微课赛项外,各赛项参赛作品均需提交教学设计解说稿(课堂教学除外)、教案以及本课程授课计划表、学校本专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档资料规范、完整、简朴、实用,不过度包装、装帧,以PDF格式提交。
3.外语微课赛项需要提供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安排计划表、参赛课程的课程标准、微课作品(视频)、作品设计说明及辅助扩展材料。
4.参赛材料及其文件名、现场答疑和展示资料等,均不得出现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关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应与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有关内容相对应。
6.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须是本校在教育部备案并实际开设的专业,以虚假内容参赛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参赛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1.教学设计赛项每校参赛名额不超过5个,课堂教学赛项每校不超过3个,实训教学赛项每校不超过2个,外语微课赛项每校不超过3个。已获得国赛奖项的学校,总数可增加1个(不限赛项、不限组别);已举办校级选拔比赛的学校,总数可增加1个(不限赛项、不限组别)。
2.各学校报送的教学设计比赛、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每个组别(专业大类)不超过2件;实训教学赛项每个学校每个组别限报1件;外语微课赛项英语组别不超过2件,其它外语组1件。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3.各赛项均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外语微课赛项参赛团队不得有外教),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2016年以来的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4.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比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资料的公益性共享。
5.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
6.省赛组委会将根据国赛文件规定赛项和组别按照排名顺序推荐比赛作品。
八、奖项设置
1.单项奖。依据《2018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团体奖。大赛组委会将评定出最佳组织奖4个、最佳进步奖3个。
九、有关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队,比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报名。
2.每所院校需确定一个校级管理员,全权负责大赛沟通、报名、审核、组织等工作。填写附件1《2018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校级管理员申请书》,并盖章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ahsjxnl@163.com;并加入大赛管理员QQ群(群号131497810),之前已发送过校赛申请表的院校无需再发送。
3.院校管理员需在2018年8月15日前填附件2《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3《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并将加盖院校公章的报名表、汇总表及校级选拔赛通知的扫描件、报名表和汇总表word版本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到ahsjxnl@163.com。
4.院校管理员需将参赛作品材料(包括视频、教案、说课稿、人才培养方案、授课计划等材料)以U盘装载,在2018年8月15日前通过现场送交或邮寄方式提交到大赛秘书处联系点。
送交或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津西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厚德楼1119大赛秘书处,联系人:段文忠 电话18955330703,徐鑫森 电话18655756959。采用邮寄方式须保证8月15日前能寄送到,需电话确认材料是否准时、完整送达。
5.各参赛学校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各级比赛遴选情况等。
6.各学校要保证电子报名表与实际参赛作品信息的一致。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参赛作品不得出现市、学校和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如出现参赛视频或者文字材料泄露相关信息的,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7.各参赛学校在提交电子版材料前需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8.比赛联系人:段文忠 18955330703;许普乐 18955331676;朱永国 0551-62831868。
附件1.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校级管理员申请书.docx
附件2.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3.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4.2018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参赛视频制作要求.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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