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校企双组合专业带头人模式,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院创建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专业建设等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师资实际状况,决定开展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与企业专业带头人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内专业带头人申报
1、专业带头人按我院现有高职专业数目确定,一个专业选拔一名专业带头人。
2、专业带头人标准按照《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标准》(池职院【2017】141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见附件1)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的带头人并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见附件2),一个专业由专业所在系择优推荐一名带头人。
3、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二、企业专业带头人聘任
1、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必须聘请一位企业专业带头人,每位带头人负责一个专业,其他专业也可根据专业建设需求及发展聘请企业专业带头人,并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企业)聘任表》(见附件3)。
2、企业专业带头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与受聘专业属于同一领域。
3、企业专业带头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考察思想素质、专业水平和团队意识,认真做好院内专业带头人的推荐与企业专业带头人的聘任工作。
2、院内专业带头人及企业专业带头人由专业所在系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批准。
3、《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企业)聘任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于2019年1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具体,表内近五年指的是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人排名按x/y的格式填写,其中论文、项目:y表示参与的总人数,x为本人所排位次。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名称
附件2: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3: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企业)聘任表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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