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校:
近期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教育部职成司印发了《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36号)。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首批试点证书范围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与高职学校对应: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
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
(二)Web前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与高职学校对应: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智能产品开发等专业。
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软件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三)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与高职学校对应: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港口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等专业。
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
(四)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与高职学校对应: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康复、家政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专业。
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护理学、家政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五)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汽车运用与维修与高职学校对应: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改装技术、汽车造型技术、汽车运用安全管理、汽车实验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专业。
汽车运用与维修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等专业。
(六)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高职学校对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改装技术、汽车试验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等专业。
智能新能源汽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应用型本科学校对应: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等专业。
二、申报试点学校范围和名额
申报试点学校应为省级及以上示范高等职业学校(骨干、优质)或立项建设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并具备教育部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应用型本科高校也可积极参与。
每校根据自愿原则在试点证书范围内选择进行试点申报。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学校的相关试点专业布局结构和专业规模进行遴选,择优备案。
三、其他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联系方式见附件3),在深入了解证书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自主选择X证书类型,制定学校试点工作方案。
各校需填写《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9年4月28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ahgjc@ahedu.gov.cn,联系人:任雯君,联系电话:0551-62818295。
附件:
下载:附件.rar
1.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
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
的通知
2.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
作的通知
3.有关培训评价组织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情况汇总表
5.首批五款“1+X证书”制度有关试点事项说明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9年4月26日
|